为了更好的保证公寓各住/租户的财产和人身安全,加强公寓的管理特别是外来人员的管理,特制定并实施本规定。
一、 公寓各住/租户的管理
凡公寓各住/租户必须提供真实身份证明,遵守《租户公约》和公寓其它的各项规章制度,积极配合管理人员的管理。
1、凡公寓各住/租户必须领取《宏瑞商务公寓客户卡》并随身携带。
2、凡公寓各住/租户进入公寓必须刷/示卡,否则按外来人员处理,为了维护公寓其它各住/租户的利益,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内,如由此发生争执或冲突,一切责任由其负责。
3、客户卡仅限于本人使用,不得借给他人,否则自负其责。
4、客户卡原则上每户最多只能领取三张,如要多领,必须经物业经理/副经理同意方可。
5、客户卡每张收取押金人民币50元,退卡时无息退还。第一次领卡不收取工本费,如补办新卡须交工本费人民币30元。
6、公寓各住/租户亲自带来的外来人员,必须在《来访登记表》上登记后方可进入。
二、公寓外来人员的管理
外来人员必须遵守公寓的有关管理制度,公寓管理人员有权对来访人员进行查询,外来人员必须积极配合,如因外来人员违反有关管理制度而发生争执或冲突,一切责任由外来人员负责。
1、对普通来访人员的管理
①、凡进入公寓的来访者,必须示明来意、出示有效证件、在《来访登记表》上登记后方可进入。如外来人员不配合的,为了维护公寓各住/租户的利益,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内。
②、禁止所有推销、收废品、发广告、形迹可疑、衣冠不整、衣衫褴褛及无明确探访对象的外来人员进入公寓。制止任何人员携带易燃、易爆、剧毒等危险物品进入公寓。
③、如来访人员超时停留,应及时与公寓前台取得联系。公寓管理人员有权核实情况,如发生异常情况及时按《突发事件处理程序》处理。
2、执行公务人员的管理
①、执行公务的执法人员因公进入公寓,应出示证件,予以登记并立即通知物业经理/副经理,物业经理/副经理接获信息后立即亲自或安排人员陪同前往,必要时致电对方单位核实身份。
②、执行公务人员对公寓进行搜查应请其出示执行部门开具的搜查证,需要查扣物品的应请其列出清单双方签字认可。
③、外地执法人员进入公寓,除上述内容外,还必须有本市执法部门及本地相应部门的证明,并需登记陪同人员的证件,予以核实后方可放行。
④、执行公务的其他部门的国家公务员进入公寓也须登记,并了解公干的目的,由管理处安排人员陪同前往。
⑤、执行公务人员因公务保密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明示公干目的时,当值公寓管理人员必须及时联系物业经理/副经理,由物业经理/副经理或指定授权人视具体情况处理。
3、施工人员的管理
①、 所有施工人员凭管理办公室签发的《临时出入卡》进出公寓。
②、 安管员有权检查《临时出入卡》并核对房号、相片、施工人员姓名、证件有效期及公章。
③、 若出入证丢失或过期,施工人员应补办证件或延期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。
④、 所有施工装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进行操作。如有违章,安管员有权进行制止或停水停电,需延时加班的装修须经同意后方可进行。
⑤、 管理服务区域内政府配套公共设施施工,施工人员应到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应手续,经同意后方可施工。
⑥、 服务供方人员进入管理服务区域,需佩带《临时出入卡》方可进入。
4、参观人员的管理
①、 所有的参观人员必须经管理办公室同意后方可进入,同时管理处办公室须派人陪同。
②、进入公寓的参观人员应注重礼仪,爱护环境,爱护公物,自觉遵守公共秩序
③、参观人员应在指定范围内活动,按指定路线行走,未经允许不得摄像和照相。
5、对推销、发广告人员的管理
①、 凡推销人员、广告人员进入公寓必须事先与顾客有约,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。
②、推销人员、广告人员在公寓内应直接与预约顾客进行交流,未经同意不得在公寓内其它区域进行推销活动,如有违规,公寓管理人员有权立即进行纠正或责令其离开公寓。
③、 如对推销、广告人员,怀疑其具有违法嫌疑时,公寓管理人员有权对其身份进行验证或向对方单位进行证实,如没有合法身份,交派出所处理。